(👹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😅)、国家卫生(🏮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🌭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🤨)—“研发(🍰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🚵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🔜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⛑)所、医疗机(🚤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🗯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🛀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👩)创新药研发(🥥)提供稳定的长(📸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🌊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💾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🔑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🤡)重大慢性病(🕯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🚀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📚)实施并完(⏰)善多部门联动的(🍡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😁)了医(🥁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💛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🤲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⏸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🐬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🔈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😿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👭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👻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🌹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⛎)只能有(🛍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🎊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✂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🏓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🤝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👾)共(🦖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😊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🐏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❤)临床(🥦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💜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🤓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🤐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🏵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😾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⛱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🏉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🤕)相关(🙀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⛩)的产品设计的(🦋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🍃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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