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🛅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⤴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㊗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🖕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📪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🐙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🐈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🎻)求等数据(🔘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🐿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🎍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🙍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⏭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🍫)药研发提供(♊)稳定的长期投资(💩),培育支持创新(😪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🗾)监管部门受理的(⚫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👭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🍔)药、(💴)罕(📰)见病(⚓)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🈸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🎤)。国家(🏭)医保局医保(🏋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😠)动创新药(🚦)积极(🧒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🐳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🍹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🦑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🌚)判药品和商保创(😩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🎳)通用(🤶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🈁)基(🍤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🎚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🔌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🤱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🎄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😟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📴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🏊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🏹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🛵)者。” (🐸) (🤛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♍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🏅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🌙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😈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😲)里,所(🎥)以用的(🧀)是推荐,而且(🔑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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