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💭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🐜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🧒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🚙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🐾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🎊)要依托全(🏏)国(📫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🐨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💁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🔶)医疗(🗽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🗣)发方(🚴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🏼)升创新(👷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📈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👴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🏟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🚋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🛂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🛩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🐮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🌁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💁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👘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🏓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🔛)此前,即使(🥁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🌠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🆕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🦂)构。 《若干措(🙂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📼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📵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😺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⛳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🍧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🤾)持“保(🌬)基本”的基础上(🈲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⬛)对重大(⌛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🙀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⏸)外,此(🔆)次文件(🏾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🔜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🕙)司长黄心宇表示(🔳),“商保创新(🎫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😛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🎏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📐)步表示(😴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🚣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🕶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👙)可以自主申报纳(🚪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😐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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