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🌠)创新(🌥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🧞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🧕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😗)给出解决措(🌐)施。 《若(♿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🐖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🐱)发方向、(🌯)布局研发(🍁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🥖)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🌭)提出,鼓励(💕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👐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⚪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🤜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🦏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😭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🚑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🆗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🌐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➿)研发相关任务落(🥩)地实(🐤)施并完善(🙄)多部门(💲)联动的支(🏠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🈷)调(🥖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🥦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🎆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🍵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⛏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🎛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📀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🎟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⏯)保目录。应对(🚈)重(👹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🕊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🐖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💳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🍋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📿)出基本(🧓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🥁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🏀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🎏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🏺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📰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🌤)负(♐)责人(👎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🚒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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