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🐥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👽)高质量发展的(👬)若干措施》(以(😳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🏻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👮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🔹)院所、医疗(🏟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📉)管线,提(⚡)升(❄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💪)面,文(🚔)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🍽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💭)新药投资基(⚽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👤),上市申请获得(📜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🌹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🐅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😘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♿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🐘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🔩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🛃)发相关任务落(🚎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🥌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📘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🍨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⏭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⏰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🐐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👤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🕕)3个月内召(📀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🚦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🌒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🗜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📓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🌒)“保(🔨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🥊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😩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🚣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⏱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⛩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🌜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🤺)系的第(🏿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🍳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🐌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📨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📹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😭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🔅)悉,商保创(🍪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📥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🐋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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