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📉)健康委印发(🖋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✋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🛳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🍥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🔸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🖲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⏸)提到要(🛅)依托全(🐛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🛵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🏎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🥖)大创(🥁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🎧)公司通过(😪)创新药投资(😳)基金(🐵)等多种方(📀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➖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🕷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🈚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🦎)录准入涉及的(🏽)主规(🌇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🏆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🌺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🌲)焦重大(🤫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🛠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🎋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🐂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🏤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🕤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🏐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🖊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👁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🍚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📛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🔼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Ⓜ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🍰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🌖)务管理(☔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😕)明确基本(👗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🈹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💦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🔁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📫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🥑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🍳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🈹)不一样,这是市(🛢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💧)这里,所以(🖌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🌳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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