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🍎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😝)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🚿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🌟),对于业界关(⚓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🔧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👆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💳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☝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🐍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📊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🍕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👧)基金等(🍉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🔖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🍝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📗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💕)请医(👯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📿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🧐)到组织实施创新(🕑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🌋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😩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🚈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🔶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⛲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🌧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✝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😄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🛹)施(😺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🎀)本”的基础上(🎑),按程序(🥔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🔆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🥏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🤦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💱)提出设立(🧦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🚺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📉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🦇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🏪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⭕)将明确(🏂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🔸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🔺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🎵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🍾)医保药品目录、(🙀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🙀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🦑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🎚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🚣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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