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🥣)卫生健康委印发(🥎)的《支(🛒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💈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📅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⏺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🤾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🦆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👤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🏙)床用药需(🕧)求等数据归集(🚩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🏾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🛅)科研院所(🐍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🏄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📷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🌮)保险公司通过创(🍸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🔣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🎢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🤣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⚪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🥡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🚁)科技重大(💱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😓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♒)部(🎖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🚽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🏑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🤮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🗨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🔂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📋)用(🛴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🏦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🥏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🦎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〽)的(🤱)创新药,可商(🍢)有关部门研究临(🈯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😤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🚉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🥤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🍏)程度高、(🛰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🕘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😛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😄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🈸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🚔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🏅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🏑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😆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📕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🛍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🗼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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