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🆗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🈂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😚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✝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🏕)的数(🏂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✡)定研(😦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🔈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😘)。鼓励(🐍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😺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🐘)定的长期投资(🏃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🏕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😶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🤤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🏣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👒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😗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🔯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👙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🌺)医疗机构于药品(💨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🆖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🍘)影响创(🉐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😽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🛁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🤳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🤫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🛂)。应对重(☝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👧)需的创新药,可商(✊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💨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🍸)“商业健康(🚷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🎥)下称商保创(🤬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📑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🥤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⛓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🔦)渠道。” (✝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👔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🤴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⌚)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🧞)新健康记者还(🏨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🗯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🔣)制”。国家医保(🥇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👌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🎩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🗣)里(🗽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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