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🏺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🦇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🎴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🛄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🏼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👓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😾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🥁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🎡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💢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👔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⛏),上市申请获得(🎭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🥘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❇)研(😝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🖥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🏋)的支持机制(🕣)。 (📬) 此前,即(🥤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🤖)推(🈷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💑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🌎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🐅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🚍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🚄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🔸)持(🛶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📼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🚫)重大公共卫生事(✌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🎿)药(🏠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💂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🎂)点纳入(👿)创新程度高、(🤖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😉)障范(🌦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🌪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🐫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😚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🎽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🎈)家医(🎆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🔙)目(🍴)录同时申报(🎃)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🔖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💌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👚)的是推荐,而且(😯)价(🤠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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