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🥍)发的《支持(➡)创新药高质(🐪)量发展(🍶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😬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😫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🍂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🔍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🥁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🎍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🎊)新药投资(🕠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🔌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🛎)药的(🏒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🐥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🚲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🐉)目(🔴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🏐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🎈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🎱)此前,即使(🛁)进了医保目录(🏸),创新(🎽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⛱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💵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😱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🤡)施(😰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🎼)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💽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🐑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❌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🍺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🙎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👛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🧐)名药品只能有(💅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🔊)化基本医保药(🥦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🧑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🍽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📅)本医保(⏫)保障范围的(🔂)创新药。 (🎽)在(📊)发布会现(⛑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🛫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🍴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🏊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🕗)示,“因为不同(♈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🐡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🏪)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