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🎰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🥕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🥝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🐐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😴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⏸)大创新药投资规(🤲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⛪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💳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🎒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📴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😜)新药研(📒)发方(🥡)面,文件专门(📑)提到组织实(🗿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👛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🌿)、罕见病(📊)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👓)药物研(🕤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⏱)联动的支持(🍓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🍧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👻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🙆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🛃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😎)外(🎱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🥤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⌛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😚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🐠)整(🤮)优化基本医保药(🔷)品目(🎳)录。在坚持“保(⛑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✖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😅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🎲)有关部门研究临(💞)时纳(😤)入医保支(🕓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🈴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💹)、(🍽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🈂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🔫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🔩)医保(💖)局(🥜)医药服务管理(🥕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🐋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🚥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🤜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🚘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🌿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😒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🦖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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