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🛵)量发(💏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🧔)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🤥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🍻)持医保数据用(🍍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♏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👥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🕍)率。 在资金方(📆)面(🦏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🈺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😝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🔫)药品监管部(👡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🧣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🐁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Ⓜ)。 (🤫) 在统筹(🤪)推动创(🏬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🎌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🛁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🍊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🔝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🍲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🥔)支(🧥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🌗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🌉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🍿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🌊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🥍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📰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🍧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🗾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🏖)药目录数(🥔)量、(♿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♿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💯)能有(👈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🕐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🛳)上,按程序将(🦄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🗯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🥄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🆔)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💉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🤑)险创新药品目录(🎽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👒)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🤜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🏼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🧜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🐸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💜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🎤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🆘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👊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🍃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👭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🤘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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