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📖)质(💻)量(🌴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🚐)都一一(🔭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🎚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🎖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🚻)发方向(💗)、布局研发(💒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🛄)保险扩大创新药(🎍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👏)保险公司通过创(🔼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🏕)新药研(🕥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🍄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😽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🤾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👟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🥏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🕚)染病(🌕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😆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🍖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🦊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🌫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🥒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🆕)动创新药积极(💦)进(🦑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😍)励医(🛢)保定点医疗机(🕐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⛷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👲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🦔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🐰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🏔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😥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💾)新药(🏞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🖖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🧀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🖨)录。应对重大(⛑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🏿)的可(🙁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🕎)纳入创新程度高(😛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🍇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🈲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😃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🚖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✈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🤘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🔒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🐅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📮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🐒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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