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🛰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📜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🛠)施(🤱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🌱)创新药(🖇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🌾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🌞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💥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🌝)过创新药投资(🎲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😷)持(🎽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💘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💣)录准(👒)入涉(🥕)及的主规(🗡)格、参照(🌀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📊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🍀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🕰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😨)“进(🤪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⚾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🤥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📑)药(🚫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🏋)诊疗需求(🔅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🈶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📎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📖)不受“一品两(👌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📙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🖇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🔭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🔻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📠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🚂)价(📡)值(🎗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🆔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🥎)保创新药目(🏨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🏉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💳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🏈)承受(🥊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⛰)提供新支付(💎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🥇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👠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🌶)制”。国家(🌙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🐥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🎇)是推荐(🖍),而且价格(📒)应该也是(🍮)协商价(💊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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