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🛤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🤐)决措施。 (🛣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🍺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⛺)的医(🤞)保信息平(♉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🚔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📇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🙍)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👺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🤢)司通过创新药(💜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🎂)申请获得国家(🧕)药品监管部(🥩)门(⛵)受理的创(🦀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🤟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🐧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🛶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🈲)并(👯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🧠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🌧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🎧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💯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⏬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🚜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💰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📗)整药品配备或(🗼)设立临(🦋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📀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🏰)能有两个规(🔅)格的限制)。 (🔝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🎫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🗂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🗺)商保创新药(💕)目录)。重点(🛩)纳入创新程(🥐)度高(🌦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👋)药。 在发布(🙌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🛴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🛂)界,为超出基(🐊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❄) 黄心(🏐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🛢)录与(🐔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🆔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🥩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⛔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⏹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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