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🧕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👠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🚧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👈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🍷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🦌)提到要依托全(🔎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🏙)疾病(🌤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💻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😨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🆖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🤯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🌀)大创新药投资规(🚚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😓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❤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🔹)策(😈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🤙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🐄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🎡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🤑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🎿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❣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📡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🎄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📇)药品配备或设(✏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🏼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⏩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🔔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📴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🎑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👧)必需的创新药(👉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🎈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🎖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🔅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🔌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⛹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👦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🚤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🥗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💹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😣)整,程(⏺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🕊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😨)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😷)不是(⌛)“强制”。国(🙉)家医保(🕑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➖)定位可能(🌈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🧜)以用的是推荐(💺),而(😝)且价格应该也(🔙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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