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🌥)印发(⌛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⚫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🧗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💫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📞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🛅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💑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🚜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🏁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🐬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🚘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🎁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👼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🐓)部门与企业可围(✏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🗿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🐱)提(🏕)到(🎚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🐬)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🛏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✅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🛒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🎚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🌸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🥖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🔪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⬛)购绿色(✨)通道(🚽),保(🈳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🔺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⏬)药(🛅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🏬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🧓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🥥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📳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💅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🤢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🌗)价(🚔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🎷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🏆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🌏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🚵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😸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👔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📠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📂)进一(🛄)步表(🥪)示,“国家(🌙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🥔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🗯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📉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🔝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🌭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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