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🕺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🌊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👏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😂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🐎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🍩)一给出解决(🆎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🛒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🏜)药研发需(🌽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🌜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🔔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📠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🔐)提供稳定的长期(📩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💝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🚂)方面,文(🐅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📏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✊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🐂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🔉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🎩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☕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🛀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🗽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🍴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🏀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🌯)品和商保(➕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🐞)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🙏)药(📣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🛷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👮)大公共卫生事(😅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💲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😤)时纳(➗)入(🕡)医(📃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🍆)次(🗺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🤴)值(💳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😙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💁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🦓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😤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🕵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🗡)障边界,为超(🔪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⛑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🧕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🔱)同时申报、(🧕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👜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🈸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🕵),市场的边界(💲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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