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🥘)展(😨)的若(🆗)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🏢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🧜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🥄)企发展困境—(🦌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♐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🛒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🐑)业、(🦁)科研院所、医疗(💫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💏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😈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🥃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💨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🖼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🥚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💜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🗑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🧘)物研发国家科(🦅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🏚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👳)相关任务落(🚚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🙁)使进了医保目录(🌆),创新药也(👨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🌔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🐔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🏜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📤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🎑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🕗)谈判药品和商保(🧠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🍼)制(即(🏝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👂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🎬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🔫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🈯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🤰)出基本医(🌙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👽)服务管(🍹)理司司长(🕠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😲)创新药(⬆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🔅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💊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⏸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🅱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📏)商保创新(📊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📄)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🕦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🖋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🐿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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