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⚪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🧘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📋)新健康注意(🎄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🌂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🎹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🚃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🙎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🔪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😠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🤬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🌒)康(💫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🔫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📌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🛢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💸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🏸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♋)药物研发国(🚦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🈚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🐠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🖕)门联动(💱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🌚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♐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🤬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🏀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🍍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✂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🐸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🐊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🤖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🍌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🏼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🚧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👈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🎋)体(🔆)系的第(🚘)一步。该目录将(🔵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⏫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🌓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🔱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🌀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🌓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🎭)现场获(🍡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🕝)的药品(🕚)是推荐进入(👎)商(🔅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🌐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🗡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🍝)应该也(👆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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