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😏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🍔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🥉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㊙)关心的创新药企(❌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🕰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♉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📊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🦕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🏚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🦕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🎻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🐏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📘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💚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🍹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🎪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🌄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💘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✔)涉(🙀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🏭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❇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♎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⚡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🍷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😣)目录更新公布后(👐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💁)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🥡)临床诊疗(🍡)需求和患者合理(❕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🍍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🕤)坚持“保基本(🚸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🚮)条件的创新药(📑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❗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🤑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🌴)新(🌌)程度高、临床(🔸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🏵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🔋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♐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🕗)医保保障边界(🌪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⛰)支付(😭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🥅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🔪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🍾)制(🚦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💀)可能不(👶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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