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🏍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👖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🐧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🏇)。 《若干措施(😆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📎)托全国(☔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🦖)好疾病(⌛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😂)数据产品,支(🐣)持医药企(📥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👐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🦃)药研发提供稳(🕐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🏖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🎣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☕)予点(🔜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💋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🐷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💶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💑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🥏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🕖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👡)构。 《若干措(🐠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🚶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😕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🌍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🔲)构用药目录(🦏)数量、(😣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🚷)药品和商保(🚿)创新药目(🎳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⚫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🦀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🔗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📽)纳(♐)入医保支付(🚷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🔼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🥡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🏫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🤖)且超出基本(❕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🔔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🌃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🏰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🍑)录与医保目录同(♏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😞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💌)获悉,商保(🔳)创新药目录中(🤘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🐚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🦇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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