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🥦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🐚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🛑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🔱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🗿)提(👊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Ⓜ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🍲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🐧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🧚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🕤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🌤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⏳)品监(🔃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🕤)、支付范围(🌵)等开展交流。 (🍔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🔯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🕹)专项,聚焦重大(🐓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🐥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👻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👕)录更新公布(🥥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🆒)品(👲)配备或设立(😝)临时采购绿色通(🕉)道,保障(🗺)临床(🎞)诊疗需求和(🛎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⛄)备使用。医(🔼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💀)和商保创新药(🥟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🤢)“一品两规”限(🌪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🐙)个规格(🖕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💗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🗓)对(🈴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㊙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💙)品目(🔓)录”(以下称(🉐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👹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🚞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🏭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⏲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🥥),“国家(🍫)医保局计划实现(🔹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🌶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👔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🍛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📐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