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🗳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🔢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👩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🐔)都一一给出(🚼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🚋)数据用(🐋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🕣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📓)病谱(🏉)、临(🐫)床用药需求等数(🏿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🦓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🍑)所、(🏎)医疗(🌞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🦀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🍯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⭕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📈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🐯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🍙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✝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💼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🧑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👽)研发国(🌰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🧔)染病、高(🐚)发重大慢(⌛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🎈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⚡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🎐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👠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💤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🚦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🍄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📀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📜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🧓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💁)一大亮点是提出(💅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🤹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💮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🉐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🌤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🎷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💲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🔉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😓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✋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💿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🕤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🙈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🏭)格应该也(🤞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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