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🐪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🍱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🌀)。中新健康(🎩)注(😣)意到,对于(🕦)业界关心(🎆)的创(🎹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🎈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🌐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🎷)全国统一的(❌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🌝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🌱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🌷)持医药企业(🚰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🍾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🐰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📄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🐼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🔼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🥘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👙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✨)及(🚺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🛌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🛬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🐉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🐹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🔧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📝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📫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🥣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🧣)药品配(🍸)备(🖤)或设立临时(🔐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🈲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🚺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🎩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📏)药纳入医保目(🍍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🚁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🏕),此次文件中的一(⏩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💾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🏿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🍠)保障范围的创新(🐹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🦁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🥞)本(🥌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💱)一(🎀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🕤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🧀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🖋)家医保局相关(🗡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🕦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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