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🏆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🏾)施》)对外(👎)发布。中新(👀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😷)院难”“支(✉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👂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🐙)保信息平(🙄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🆒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👳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🍇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📧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🐣)资金方面,文(💓)件提出,鼓(🥀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✅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🧦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💖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📚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🏅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🗝)范(💈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👏)门提到组(🚘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🔞)技重(😎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➿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🆗)完善多(🧘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😟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🤙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🌙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🥨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🐻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⛑)坚持(💦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⚡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🤷)次文件(🌛)中的一大亮点是(🚧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🏿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🍝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📧)保局(💰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⛎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♉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🕔)障边界,为(🍕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🕟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😘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🚎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♐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🤪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⛷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🌓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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