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🚭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🎇)”。具体来看(🏤),文件(🐞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😧)业、(😩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🦂)理确(🎥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🤣)升创新(🔙)效率。 (🏓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🚞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🥫)模。鼓励商业健(🤳)康保险公司(📨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💒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🌋),企业(🤣)可同步(🐎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💃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🎫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🥎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⏭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🏉)实施并完善多部(😆)门联动的支持机(😧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🔣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🗾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🕙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💃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🐐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😯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💶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🚈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📧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🐔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💔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🏞)保保障(🌃)范围的创(🆖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⭕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🚐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🍳)序基(👸)本一致,企业(🖍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🐭)、商保创(👢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🍠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🍸)会现场获(🐴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🔩)不是(🌁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🐎)的时候(🍏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🕘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🛹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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