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🦗) 7月(🧒)1日,国家医(😠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🏻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🍅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🥪)出“支(⚪)持医(🔭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📱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🎵)需求(🧣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👻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⛳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🌩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⏺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🦈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🤖)国家药品监(🎪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💬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🈺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🕚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🖖)物研(⛑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🈳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🎗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🥎)政策解读(😠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🤮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💌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🌬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💚)保创新药(🚱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🥒)“一品(🥙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🥩)品(🐳)只(🐯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🙇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🥐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🕛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📟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📯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🥧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🛎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📞)药(🧓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🚌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🔋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🛐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😗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🔙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🏳)康记者还(🏻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😅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🌼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🕶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🆓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🦁)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