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♈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🌌)持创新药高质量(💏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🚐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♑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🍧) 《若干措(🚔)施》首条便(🎾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🤣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❕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⛳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🔁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🦋)式(🤹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🗞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🥄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👸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🎃)。 在(🈳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🗻)药、(🌍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🍬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🏏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🐔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🏈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🐛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🎄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😽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🚨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⛱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🥎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🚪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🔳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🚫)保目录(🅾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📺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🕴)提出设(🔡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🔹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🐙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🏭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🏨)新药目录是健(🚝)全多(👄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🤐)创新药提供新(🌊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📱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🔡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🌩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♐)不同的产品(🔓)设计的时候(👑)定位可(🌹)能不(😓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📶)的边界在这(😳)里(🖐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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