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🔺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🙂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🚓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🏅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🙌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🤤)创新药企(🧣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🆗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🛸)据用于创(💊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🗡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🤯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🖱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🏨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💇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🔊)、布(🤺)局研发管线(🗳)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🙎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🍥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🔎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🆎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🏣)予(🎶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🗿)业可围绕(😠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🧀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😥)门提(😜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😼)家科技(🌈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🥋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🕘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⏺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🍐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🥘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🔍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🌤),不得以医疗(⛔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📉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🏛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🔗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🕓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🐺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👴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📥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🔉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💹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💍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🎋)系的第一步。该(🙄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🏛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🍳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😛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🆕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🔦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🎏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⬛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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