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🎂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🛩)委印发的(🤷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🐶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📞)到,对于业界(🏯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🍤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🏺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🖐)发适配创(🏥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🏼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💏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🚇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📘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📢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🌽)保部门与企业(🤫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🖖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🗺)组织(🥈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🤚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🔍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💟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🦔)联动的支持机(🛏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🍇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🥎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😇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👭)录数量(⏪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🕕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🏢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👴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🏮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🐁),按程序(✖)将符(🈲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💡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🕓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🆓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💶)新药品目录(🛫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🛫)障范(🥍)围(🐚)的创(🏧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👑)医保局医药服(🕘)务(🔠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👽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♏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🧐)受力的高价值创(🌷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🏳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🖥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📻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🥃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📪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🍅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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