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🐅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🦗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🤼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♉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🤦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🛠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🐔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🌗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⏪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👏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🥥)资规模。鼓(🌤)励(🥒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🕝)资本。 另(🍎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⚫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🍒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👦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🏗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🚬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📠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🦂)部门联动的(😣)支持机制。 (🛀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🐾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⚽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😄)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🐐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👹)励医(🍳)保(⛑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📴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🔅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🎎)理用药权益。 (🥁) 此(🚢)外,不得以(🎟)医疗机构用药(🧀)目录数量、药占(📴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🚠)用。医保目(☔)录(🌫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💝)格的限制(📟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🔏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🤠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🈺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🎱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👄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👧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🍪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🤙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🗝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⏬)黄心(🦗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🍧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⬛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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