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🥝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🤴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🏂)—“研发(🌞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✌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🏖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🗂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🌑)求等数据归集(⏮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🍂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🥣)构等(👓)合理(🖤)确定研发方(🤽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👈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🗿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🦈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🌩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🌋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🍍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⌚)见病等重点领域(🐷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🕑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💡)多部门(🐻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🗄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📮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🍛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👶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🚶)药品配备或设(⛪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😦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💫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🤟)响创新药配备使(🎗)用。医(🥕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🥐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🌹)不受“一品(🏠)两(⛳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🆕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📷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👕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👺)程度(🤼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🍜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🏈)药服务(🌱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🖍)界,为超(🛷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🦖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♓)支(🕯)付渠道。” (🎵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Ⓜ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🥀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🚈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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