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🌄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💓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🍍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🍰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🏈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🐇)新药研发需(🎎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🎬)升(🎷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🌭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📟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🥋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🥅)供稳定的长期(🖐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🔽)外,文件提(😖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🙌)品监管部门受理(🚞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🦓)格、参照(🕤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🐣)专门(🐿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💫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💊)门联(🕑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🚥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🛐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➿)录数量、药(🛢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🤕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🥁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⭕)卫(👏)生事件等特(🍿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🥒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🔕)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🔟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🥉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💌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⛪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🐗)管理(🕘)司司长(🥪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📄)表示(👙),“国家(👬)医保(😢)局计划实现商保(🦎)创(📂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📯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😣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🍴)发布会(💔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🥂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➡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🧀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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