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🗜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📔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🚷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🏝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🚚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⏱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🤺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❓)发(🎚)方(📺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🌽)创新(🦒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💻)定的长期投(🐝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🌱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🚡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🥗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⏫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🚬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😥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🐜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💝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🚁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🚌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🚎)是推(✳)动创新(💘)药积极(😲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🕎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🌈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🌥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👠)受“一(🅰)品两规(☕)”限制(即(🖲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🍢)品目录。在坚持(🤬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🧓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🚁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🥡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😭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🌠)著且超(🍒)出(😱)基本医(🤗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🛋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🈸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🐤)受(🃏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♑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🤺)录或同(🃏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🕎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🙅)荐,而(👾)且价格应该也是(🙌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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