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🕘)印发的(🤑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🍲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🦕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🥌)归集和分析,开(⚪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⚡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🌑),提升创(🐾)新效率(🖨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♎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🌐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🎯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📳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🚸)获得国家(♌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🥣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💡)发(⚓)国家(😩)科技重(🤒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🖼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👌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🦀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🛃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👉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🛂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📢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🔈)采购绿(💆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😠)创(🕧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✈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👮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⚽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🚫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🔁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🏔)基础上,按(📷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🚤)纳入医保目(🌈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🖌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💊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☕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👁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😹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🐂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☔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🚮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🥈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🔽)调整,程序基(😊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🛫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🐊)现场(🤵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🧞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🙁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💞)这里,所以(🚜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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