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🏟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🗃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🎄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♿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🎌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⛏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😷)研(🔑)发需(🔓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📅)等合理确(🚚)定研发(😓)方向、布局研发(🌛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🚅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🆓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💐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📈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😵)导。医保部门(⛱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🎟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🐡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🆘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⛺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📐)支持机制。 (🐚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🚸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🤼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🤝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🌾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📺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🕑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🍬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🈁)药权益(♌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❎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🤕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🥖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🌘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🤶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🥤)。 (🎱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🥧)”(以下称(🔚)商保(👣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📧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😴)是健全多层(🖱)次(💜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🔬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⏮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🙅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😑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🙋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🔫)保(🕶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❤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🚥)时候(🥛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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