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🐷)的若干(🏉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🐒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🆙)施。 《若干(👠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🍆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💰)床用药需求(📆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🏨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👁)投资规(🏨)模。鼓(💼)励商业(🔓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📔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🅱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🤷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📑)业可围绕药品(🍸)目录准入涉及(🔓)的主规格、(😢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🥛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🗽)大专项,聚焦重(㊙)大传染病、高发(💘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💀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🔄)多(🌗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🔶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🌛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⏱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🕥)临时采购绿色通(🛫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🏏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🤧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🍚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🕎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🙅)入医保(😼)目录。应对(✡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😐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🌪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📈)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💉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😁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🙌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🎖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🎾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❌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🛋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💿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🤕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🖥)录同(🚕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🅱)计的时候(🙍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🛃)在这里(🦊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📉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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