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🚖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🔂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👦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💭)一(🍵)的医保信(⏯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🤸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🕶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🧐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❌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🎲)方向、布局研(❓)发管线,提(⏪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📓),文件提出,鼓(🍧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🎭)保险公司(🌐)通过创新药(🔇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🆕)。 (😞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😍)监管(📁)部门受理(🌳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📝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🦄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🗒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🐏)动药物研发相(🚡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💪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➡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🚷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🐏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📦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⏪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🏻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🌄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🤯)本医(🍘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📰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💀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🐛)支付范(🚅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👇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❎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🍑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🦇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👭)司(🔑)长黄心宇表示(🚀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🌦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📙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📌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🌶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💸)时候(🤐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💸),市场的(⬇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📙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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