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🌖)健康委(🐚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🐈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🧜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😅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💨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🌅)创新药投(🛐)资规模。鼓(💯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🍤)新药,企(🍾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💈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📺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🛳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🏉)病等重(🎥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🚥)任务落地(🏉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😘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😲)策解读发布(💇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🏴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🧔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🔫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🔳)公布后3个月(🛅)内召开药事(🤐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🐦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🔖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👩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🦃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👟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🧒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🍍)生事件等(👢)特殊(🏷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👙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🆗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👎)亮点是提出(🍂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🈴)保创新(🕛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🔫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💟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🎎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👼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🌽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💆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🎳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💭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🌙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🎑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🎳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🙉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👤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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