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🕖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🚱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🐅)界关心的创新药(💀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💛)件(🌐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🔼)提到要依托全国(🥔)统一的医保(👑)信息平台,做好(⏩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🐐)数(📬)据产品,支(📞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🧚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📙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🖼)出,鼓励(🖨)商(✝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🖍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🕘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🏔)涉及的主(🤩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🎸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🥟)织实施创新药(📘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💜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🃏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🔮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🎵)或(😌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🎋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🎩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🕛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🌓)影响创新药(🤰)配备使用。医保(🤫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🐀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🍦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🔨)品(🌥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🔵),按程序将符合(👿)条件的创新(😢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👩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🍙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😷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🎮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🌊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🔨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⚫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🐒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😮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😊)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🏔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🏿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🌗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😯)商保,并不(🥛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🦑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🌮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🌦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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