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💊)1日,国(🎫)家医保局(🍴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💹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🤑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🍥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🕕)付难”,文(🐷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🏹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🥫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😃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⚪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🏣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🧤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🐺)出,上市申请(🏌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🎌)创新药,企业可(🚬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👵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🎙)支付范围等(🛒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🛍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✉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🐭)童用(🧕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🦑)保目录,创(🐗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🚶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🏑)及(🕓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🕔)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🥋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👉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🚉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🌨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😆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🧛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🛎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📬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😔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😜)医保保障范围(🎭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💠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🛬)是健全多层次用(📢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☝)界,为超出(🦇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🙆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🚛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🚌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💲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🤤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🌧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🅰)价格(🚱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