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🕷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🚕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👛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🚧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🏐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🌇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🐙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🌾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💩)涉及的(🥏)主规格、参照(🥡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🎤)流。 (💏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🌂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📒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🌫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🎻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🎙)保定点医疗(💈)机(🔱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📈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🕠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🕰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😾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🔔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🅰)《若(😇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🥨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🚊)创(⛑)新药(💺)纳入医保(👯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🌆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🕹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🈴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📔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👹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🎴)、(👚)患(🚰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🤚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🔗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👑)示,“商保创(🥘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📧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👭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😁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♎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🍂)在发布会(🏇)现场获(🅱)悉,商保创新药(🚅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🔽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👮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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