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🎛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🔅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🚘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🦄)效率。 (👻) 在资金方面,文(💋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🤴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🕠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🌹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🍐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🙋) 另外,文件提出(📔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🧚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⏬)请(🖼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🥁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⬛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🚫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💳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🛃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🏯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🧢)务落地实(🍶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🏺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🏽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🍉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🙉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📐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💍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🥞)序将符(🔤)合条件(🔒)的创新药纳(🚮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🤶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🎶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🈺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🦓)创新药品(🌅)目录”(以(🐺)下称(🖨)商保创新(🌪)药目(📃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🛩)创新药(⏭)。 在发布(🤪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♉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🔞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📁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🌘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🍸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⛷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🍇)录、商保(👇)创新药目录或(🍕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🚄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🥉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🛐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🚩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👽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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