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🚼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🖍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😩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🚡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🔯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🌍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👝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🤒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🔷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🌕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🍧),企业可同步申(🧣)请(😨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🥒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🈁)品目录(⚡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🤧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📚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😌)研(🌩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👄)染病、(🏥)高发(🎪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🚽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🈯),即使进(🍭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🗽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🍴)政(🎼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💉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👊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🍋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🥒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🔥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✉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🛩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🕛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🛄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📋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🚁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🥕)必需的创新药(🌮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🕘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🏂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🔀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😉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🚉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⚾)计划实现商保创(💎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🏠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🤟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🐸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❗)推荐进(📖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⬇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👫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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