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🦌)的(🈯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🙅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🍹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😽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🍑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🌁)医保信息平(🍶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📻)用药需求等数(🖇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🚡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🍱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⏩)业健康(🍖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💨)投资(👬)基金等多(⛽)种方式,为(💐)创(🎻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😫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🙅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💇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🈶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✅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👪)大慢性(⤴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🕦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🕷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🚘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💄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⭕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🌪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🏠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🚶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🎱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😀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❕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🚻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🐪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💀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😬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🌥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🏖)保局医药服(➰)务管(✔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❔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🔬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🦌)高价值创新(👞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🐻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🏥)医保目录(🛁)同时申报、(📼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👬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💞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✋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🔳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⚓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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