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🥛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🕘)高质量(🗾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♍)难”,文件(🧞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😍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🦁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🌔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👸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👣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🌠)公司(🖖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🥃)药的耐心资本(🔩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💓)国(🕗)家药品监管部(🕷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🤽)。 在统筹(🕞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📪),文(📈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🐧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🚆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🐱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🔫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🌏)务是推(⬜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📒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🕵)保(🐊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💟)备或(✒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💅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📗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🎃)路径。 另(🥚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🔭)设立“商业健(🎥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🍒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⛄)理司司长黄心宇(😎)表示,“商保创新(⚡)药目录是健全多(🏖)层次用药保障(👈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🌋)明(🏒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💻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💵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🈶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😜)保局(👫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☕)计的时候定位可(✋)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🥢)场行为,市场(📴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🌨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🏀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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