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😂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🔴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🙄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🎟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🤤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📱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⛲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🏛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⏪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🛴)品目录准入(🏈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🎤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🐞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🙏)到组(🌽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👩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🔎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♋)心副主任王(🎈)国栋(🎥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🛰)调,首(🖋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🏙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😤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🤙)立临时(💒)采购(🕥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🤺)医(🛩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📦)创新药配备使(🚄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🐌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🎦)基本”的(💫)基础上,按程(🌄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🚶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🕜)时(🐦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🍻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📮)创新药(🍸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📶)度高、临(🙏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👵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🔢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🐽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🕵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💞)业可以自主申报(🛀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🌏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🎩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🌎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🕦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🚒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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