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🍸) 7月1日(🛩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🌵)卫生(🤟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⚾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🔳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💁)付难”,文(🥋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🌐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🕞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⏮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🧢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💡)理(📉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🚇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💎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✏)金等多种方式(🏵),为创新药研发(😜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🎌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👬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🛌)件专(🤬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😿)大专项(⛪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🦒)性病、儿童(🎤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⛽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🌡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⏯)入医疗机构。 (🥖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🦍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⚪)通道,保(⏸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📷)理(💚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🔇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🍆)比等(🕕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🗳)备使用。医保目(🖲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🥅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😀)事(⬆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🖤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🛠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🤟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🗼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💭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🙏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🕶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🍚)目录、商保创(🔽)新药目录或(🤱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🔱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♍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📷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🥪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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